所在地 : 辽宁

重点学科 : 5 个

类别 : 工科

硕士点数 : 23 个

隶属 : 工科

博士点数 : 4 个

五、录取原则
1、调档比例:不超过计划数的120%。。
2、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我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
实行“顺序志愿”(含“混合平行志愿”)的省份,在学校同批次控制分数线以上,坚持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沈阳化工大学考生的原则,当第一志愿报考人数超出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不招收第二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报考人数不足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可以接收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根据在各省份公布的招生计划,我校专业(类)录取时以考生的投档分(高考文化课成绩加政策性加分)进行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在德、体条件合格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高分学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6、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如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外语口试,考生须参加且成绩合格;其它专业语种不限。
7、所有专业对男女生比例没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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