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1、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规范操作、择优录取”的原则。
2、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均可填报我校。男女比例不限。
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口腔专业不招收惯用左手的考生;学生入学后教学语种为英语,建议英语考生报考。
5、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的实际情况,投档比例在100%-120%之间。
6、对于加分和降分投档的考生,我院均按投档分数对待。
7、进档考生按“专业清”原则录取,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优先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在同一志愿的情况下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8、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9、其他未尽事宜,均按国家、省(市、自治区)有关招生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