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 : 辽宁

重点学科 : 8 个

类别 : 工科

硕士点数 : 36 个

隶属 : 工科

博士点数 : 1 个

1、 调档比例:我校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区,按该省区规定的相应比例调取考生档案;在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区,按学校招生计划不超过120%的比例调取考生档案。
2、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 院校志愿录取办法:我校2014年在招生省区的所在批次如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我校也将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区和批次,学校则实行院校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即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 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享受国家规定政策加分的考生。
5、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方法: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在进入我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以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为依据,按先高分后低分的原则,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安排专业。在考生专业安排过程中,当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的分数要求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报考同一专业且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的考生,录取顺序为:①享受国家规定政策加分者;②专业志愿靠前者;③高考相关科目分数较高者,理工类专业科目优先顺序为数学、外语、语文;文史类专业中英语专业科目优先顺序为外语、语文、数学,法学专业为语文、外语、数学,工商管理类为数学、外语、语文。
6、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的录取原则。
7、我校在江苏省对报考考生的要求为:理工类选测科目一为物理,选测科目二不限,两门选测科目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为2B以上(含),必测科目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为4C以上(含),技术科目等级为合格。对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法进行录取。报考同一专业且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的考生,录取顺序为:①享受国家规定政策加分者;②专业志愿靠前者;③选测科目一(物理科目)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较高者;④高考相关科目分数较高者,理工类专业科目优先顺序为数学(含附加分)、外语、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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