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 : 辽宁

重点学科 : 8 个

类别 : 工科

硕士点数 : 36 个

隶属 : 工科

博士点数 : 1 个

现有教职工14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829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的392人,有硕士或博士学位的667人,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导师446人,其中中组部千人计划人选、国家特聘教授以及辽宁省攀登学者、特聘教授4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和全国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1人,国家级和省级教学名师10人,国家教育部长江学者创新团队及辽宁省创新团队4个。

沈阳建筑大学迄今已经走过了60余载的办学历程,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和优良的校风。从建校、发展到不断壮大,她时刻与新中国的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同呼吸、共命运。

  沈阳建筑大学始建于 1948 年 ,在半个多世纪的风云变幻中, 历尽起伏波折,特别是建校的前三十年间,校址多次迁移,隶属关系数度改变。 解放战争时期,在东北战场上随着革命形势的发展,为保证战争的需要,也为即将诞生的新中国的工业发展奠定基础, 1948年4月,中共中央东北局、东北军区军工部党委决定建立一所军事工业学校,定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东北军区军工部工业专门学校,由东北军区军工部部长何长工担任名誉校长,11月,何长工亲自到沈阳为学校选址,学校由哈尔滨迁至沈阳。辽沈战役结束后,1949年3月,学校分为预科和本科,预科学制1年,本科4年。几经变迁,曾先后改建为东北建筑工程学校、沈阳建筑材料工业学院、辽宁省建设学院等。1977年7月,教育部下达(77)教计字221号《关于建立辽宁建工学院的通知》。通知指出: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同意你省(辽宁省革委会)所报将辽宁省建筑工程、辽宁省建筑工业两所学校合并改建为辽宁建工学院。自此,组建了辽宁省唯一的高等建筑学府——辽宁建工学院,学校恢复本科办学。1984年7月,学校更名为沈阳建筑工程学院,直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0年,学校在全国高校办学体制调整中划转辽宁省,实施“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办学管理体制。2004年5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沈阳建筑大学。

   历经半个多世纪的风雨,六十多年的变迁,学校始终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身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如今,学校正以教学为中心,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把我校建设成为有特色、高水平的建筑大学而努力奋斗。

学校是国家教育部确定的培养高水平运动员试点单位之一。学校2002~2011年的本科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在辽宁省高校名列前茅。

学校目前有全日制在校生16000人,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2000余人。

我校现有11栋学生宿舍楼、3个餐饮服务中心,在校园内设有邮局、银行自助营业厅、商业街,为广大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生活条件。学生住宿一律实行公寓化管理。学校宿舍均配置桌、椅等基本生活用品,每室安装校园蓝卡电话,同时可接通校园网。宿舍多为6人间、另外也设有4人间。学生公寓服务中心为广大学生提供定期免费洗涤床单被罩等多种服务项目。

学校有6个省部级重点学校有11个省部级重点学科,16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6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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