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调档比例
投档比例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充足时,只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考生不足时,按照院校第二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以此类推。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
凡按政策规定加分投档考生,承认各地的加分政策,按加分后的投档分数录取;对降分投档考生,按高考实际分数录取。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按照分数优先进行录取。投档成绩相同考生,英语专业按照英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除英语专业外的文科专业按照语文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理科专业按照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6.我院体育教育专业、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和休闲体育专业录取时,辽宁省考生按文化课成绩除以7.5,加体育成绩所得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体育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他省级考生按照体育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考生体育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1.学费收取标准:
学费收费标准:体育教育专业4000元/学年·人;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4000元/学年·人;休闲体育4800元/学年·人;英语专业4800元/学年·人;新闻学专业4200元/学年·人;市场营销专业4200元/学年·人;旅游管理专业4200元/学年·人;公共事业管理专业4200元/学年·人;体育经济与管理专业4200元/学年·人;教育技术学专业4200元/学年·人;应用心理学专业4200元/学年·人;运动人体科学专业4800元/学年·人;运动康复专业4800元/学年·人;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10000元/学年·人;舞蹈编导专业10000元/学年·人;舞蹈表演专业10000元/学年·人。
住宿费收费标准:本科1200元/学年•人。(严格遵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院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品学兼优学生可获得院内外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生·年;学院专业奖学金:一等1500元/生·年,二等1000元/生·年,三等800元/生·年。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最高6000元/生·年。品学兼优的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生·年,二等2500元/生·年,学生需提交《沈阳体育学院经济贫困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二级院系汇总申请材料报学生工作部。学院可为困难学生提供部分勤工助学岗位,具体标准以学院有关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