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志愿投档顺序的有关规定。在学校第一志愿(含平行志愿)不满的条件下,则录取非第一学校志愿考生,非第一学校志愿的考生只能录取到本校前一志愿录取后未满额的专业。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2014年招生专业不作加试要求。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进档后将优先录取,无分数级差要求,在同等条件下,英语专业以高考英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其它专业以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分者优先录取。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及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的有关规定执行,对部分省份保留的“农业院校降分录取”政策,我校予以执行。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以及必须告知考生的其他事项: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原则,文史和理工类专业均按“志愿优先”的原则,即在投档考生中,按照考生的报考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到考生所报考的专业,当考生志愿和高考成绩相同时,按照各省(市、区)文科和理科综合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报考专业;但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投档后,在专业志愿、“文化分数”相同的条件下,按考生原始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进而确定新生专业。对未能满足所填专业志愿的进档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我校内蒙古自治区的‘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对口招生录取原则:对符合对口招生录取条件的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八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制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动物医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植物保护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经济动物)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朝鲜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动物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中药资源与开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工商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园艺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生物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中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烹饪与营养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动植物检疫(动物检疫和植物检疫)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生物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植物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中草药栽培与鉴定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园林(景观设计和城市绿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包装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药物制剂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应用化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网络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应用生物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动物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土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粮食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专科专业:
作物生产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会计电算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食品加工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中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畜牧兽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生物技术及应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医药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工程造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
1、【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
3、【吉林省政府奖学金】奖励标准:每人每年4000元,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
4、【吉林省教育基金神内优秀特困生奖学金】奖励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每年评选40名,实行等额评审。
5、【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每人3000元,每学年评选一次,评选比例为在校生的20%。
6、【学校奖学金】
(1)农林专业奖学金:每学期评选一次。一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5%评定、二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10%评定、三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85%评定。标准为:一等奖学金600元、二等奖学金400元、三等奖学金200元。农林专业学生参评,包括:园艺、植物保护、植物科学与技术、园林、动物科学、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动物医学、中草药栽培与鉴定、作物生产技术、畜牧兽医等10个专业。
(2)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期评选一次。一等奖学金评定比例不超过本专业学生的5%、二等奖学金不超过10%、三等奖学金不超过20%。标准为:一等奖学金600元、二等奖学金400元、三等奖学金200元。非农林专业学生参评。
7、【社会团体及企业奖助学金】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禾丰牧业集团、大北农集团等社会团体、企业和国际友人在我校设立多种专项奖助学金。
国家级精品专业1个,省级示范专业4个,省级试点专业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