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普通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1、学校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根据生源情况,与各省招办协商确定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计划数的120%。
2、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在同时投档的考生中,按3分“专业级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按“学校志愿清”原则和3分“专业级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未能满足专业安排条件的考生,如填报了“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到相应未满专业;如未填报 “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在安排专业时,学校承认各省级招办制定的照顾政策加分。
4、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外语成绩较高的考生。
5、根据江苏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报考我校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为选测科目成绩最低须达到2B,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办法,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数排序,当投档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等级高的考生。
6、生物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考生必须参加其所在省招生办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统考成绩必须合格,我校不再单独组织专业加试,且不承认考生在其他学校取得的加试成绩。
2、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3、学校按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调档,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计划数的150%。
4、学校按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的60%和专业课成绩总分的100%相加所得综合成绩进行排序,按3分“专业级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有专业缺额,学校将在填报“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学校承认各省级招办制定的录取照顾政策。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0.6+专业课成绩总分
5、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总分高的考生,如文化课成绩总分也相同,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国家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原则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对符合国家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条件,经学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各省级招办审核确认并在教育部公示的考生,按教育部和各省有关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规定录取。参加我校文化课单独考试并成绩合格的国家一级以上(含)运动员在教育部公示期满后,由各省级招办审核并在确认后办理录取手续。
对口专业录取原则
对符合对口专业招生录取条件的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外语成绩较高的考生。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八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制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植物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中药资源与开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园艺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工商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环境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生物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农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园艺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植物保护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农业资源与环境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交通运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家政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应用心理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园林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动物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动物医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水产养殖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应用化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中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生物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社会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传播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广告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应用生物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动物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粮食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种子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草业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环境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艺术设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风景园林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保险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20元;新能源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物联网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生物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项目名称 设置等级 比例(人数) 金额 备注
国家奖学金 —— 按国家指标 8000元/人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 —— 5000元/人年
国家助学金 —— 2000元/人年
吉林省政府奖学金 —— 4000元/人年
先正达农业科技教育奖学金 —— 20人 2000元/人年 应用化学专业、植物保护专业、农学专业、园林专业、园艺专业
吉林省助残奖学金 —— —— 3000元/人年 当年入学的吉林省生源残疾学生或学生家长残疾的
大北农助学金 —— 20人 500元/人年 动物科技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市场营销专业、中药材学院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专业
中国电信奖学金 —— 50人 1000元/人年
纯农专业奖学金 一等 10% 80元/月 所有纯农专业学生
二等 20% 70元/月
三等 50% 57元/月
四等 20% 32.5元/月
非农专业奖学金 一等 3% 900元/学期 所有非农专业学生
二等 7% 600元/学期
三等 20% 300元/学期
四等 20% 200元/学期
单科奖学金 —— —— 100元/科 一年级全体学生
困难生资助办法
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岗位,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资助。
大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项目为学费、公寓费、生活费,总额不超过4500元/人年。
57个本科专业,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和13个省部级重点学科。其中,农业经济管理专业、食品科学学科为省级重点学科,药用植物学科已建设成为吉林省和农业部重点学科;中药学学科已建成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