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 : 吉林

重点学科 : 11 个

类别 : 师范

硕士点数 : 0 个

隶属 : 师范

博士点数 : 0 个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英语、初等教育(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日语、朝鲜语专业考生可以零起点,朝鲜语专业要求是高考非朝鲜语答卷的考生。
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体检复查不合格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报考美术类专业考生须无色盲、色弱,报考音乐类专业须五官端正、无听力障碍。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对报考我院进入各省录取线的考生,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考生,当第一志愿不足时,可依次录取其它志愿考生,录取时按120%比例提档。实行平行志愿的按平行志愿录取规则录取,并按生源确定投档比例。 2.专业录取时按照总分由高到低和专业顺序由先至后的原则:一、二专业志愿级差3分,二、三专业志愿级差3分,其他专业志愿为平行志愿(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的规则进行录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并兼顾相关科目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满额为止;对于总分低于所报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3.艺术类专业,对取得我校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证(吉林省美术类考生、山东省美术类和音乐类考生、安徽省美术类考生、江西省美术类考生、江苏省美术类和音乐类考生、河北省美术类和音乐类考生、山西省美术类考生、辽宁省音乐类考生、广西壮族自治区美术类和音乐类考生和内蒙古自治区美术类和音乐类考生的考生及西藏自治区音乐类考生承认相应省(区)对应专业的联考合格成绩),并达到各省艺术类最低分数线,按文化课成绩总分的60%+专业课成绩总分的10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校考专业课成绩前三名者,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省艺术类最低分数线后,优先录取。 动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课成绩投档,投档比例为录取人数的150%投档,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文理兼招(文理综合投档)专业,如本科最低控制线不同时,录取时文化课分数按文理科控制线之差进行校正后排序录取(例:如文科线高于理科线X分,则理科文化课成绩均加上X分后进行折算排序录取)。艺术类按折算后分数,一、二专业志愿级差为2分。 4.体育教育专业、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文化课和专业课都合格的考生,按专业课成绩总分的70%+文化课成绩总分的3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男生身高应在170cm(含170cm)以上,女生身高应在160cm(含160cm)以上。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录取时适当控制男女生录取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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