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 : 河北

重点学科 : 0 个

类别 : 师范

硕士点数 : 0 个

隶属 : 师范

博士点数 : 0 个

四、录取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
2、按专业类别依据分数优先顺序录取,学生入学后,根据本人志愿及专业类别自主选择专业。
3、对符合条件的加分考生或降分投档考生,按照教育部和省招委统一政策执行。
4、艺术类(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音乐学专业高考成绩达到省定控制分数线后,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5、招生体检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6、部分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其报考条件以《河北省招生考试—招生计划》公布为准。
7、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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