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按照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1、报考条件:以省教育考试院规定考生填报志愿的必要条件为基础,报考普通类专业的考生2门选测科目需达到C级(含C级以上)等级,即2C4C1合格;报考特殊类型专业的考生必测科目等级需达到考试院要求最低等级,即4C1合格;报考海外本科直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选测科目需达到D级(含D级以上)等级,即4C1合格。
2、选修、必修测试科目:不限
3、男女比例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等部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5、外语专业招生要求:英语(非外语专业招生对外语语种无要求)。
6、实行远程网上录取,调档比例以省教育考试投档比例为准。
7、普通类专业按照“依据学科,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投档原则,对进档考生的专业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原则,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指标录取。
8、艺术类考生需参加全省统考,且文化分和专业分均需达到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美术类考生按文化分和专业分总和计算投档,音乐类考生按专业分计算投档,按照“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投档原则,对进档考生按文化分和专业分总和计算排序,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指标录取。
9、体育类考生需参加全省统考,且文化分和专业分均需达到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考生按文化分投档,专业按照“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投档原则,对进档考生按文化分和专业分总和计算排序,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指标录取。
10、对符合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分作为录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