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批次的安排
1、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达到本省第三批(或该省独立学院录取批次)最低录取分数线;
2、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按志愿录取考生,在教育部核定的本科计划内,通过招办远程网上录取;
3、考生的体检标准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4、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
5、无加试要求;
6、对加降分投档考生按加降分后处理;
7、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学院从2010年开始对本科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报经省发改委批准,自2011年始本科学费按学生所学专业学年收费标准折算的学分收费标准收取:临床医学、护理学、药学、药物制剂、生物医学工程、生物技术、生物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口腔医学技术、眼视光学、康复治疗学专业每生每年14000元,劳动与社会保障、英语、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每生每年12000元;专科专业没有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学费按照省发改委批准的学年收费标准收取:护理、助产、眼视光技术、医疗美容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医学检验技术、药学、医学影像技术、老年服务与管理每生每年9000元。住宿费每生每学年600-1400元。
奖学金设置
我院面向本专科生设有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000元)、学院综合奖学金(一等每生每年1500元,二等每生每年1000元、三等每生每年600元)、学院驼人励志奖学金(一等每生每年10000元,二等每生每年5000元,三等每生每年2500元)等各级各类奖助学金,学生在入校一年后,即可参与评定。奖助学金总覆盖率近40%,获奖者近四千名。
困难生资助办法
对特困学生实行学费减免,提供生活补助并协助联系国家助学贷款,为贫困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