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录取规则
1、对符合照顾条件的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依据教育部和所在省招生委员会相关政策执行。
2、首先录取控制线上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依次考虑后续志愿。
3、对所有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按照考生“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不设专业分数级差。即首先根据计划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对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择优录取;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后计划有缺额时,根据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次重复操作,直至处理完所有专业志愿;若计划仍有缺额,对未被所报专业志愿录取同时又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调剂到相应专业录取,对未填报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4、所有专业男女生不限,公共外语课统一为英语。
5、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6、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