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艺术、体育类专业的具体录取原则,以我校公布的艺术类、体育类招生简章内容为准。
2、(1)上海录取原则:在市高招办提供的投档范围内,根据生源情况,按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确定我校的投档分数线。为了保护进入我校的高分考生并兼顾考生填报专业的先后顺序,对达到我校投档线上的每一位考生进行加分(即在学生投档分的基础上,分别对他所填报的第一专业加5分、第二专业加3分、第三专业加2分、第四专业加1分),以此产生的新的折合分为录取依据,按考生所填专业的先后,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折合分相同,参考相关科目的总分之和(文科参照外语和语文、理科参照外语和数学);若再同分,则都看外语。
(2)外省录取原则:根据各省高招办提供的投档人数,按考生所填的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分专业先后,无专业级差分)。
(3)当考生所填的专业均不能满足,但本人志愿表上注明愿意调剂,且符合相关调剂专业的要求,我校将按分数从高到低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中(不再征求考生意见)。
学费标准
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5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艺术类专业:音乐表演(中俄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30000元。(待批);其他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0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普通中外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5000元。[沪教委财(2005)34号]
住宿费
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少数民族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完善的帮困助学设施,如爱心屋等,根据有关政策对困难学生发放学习和生活用品。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学科专业 学校现有本科专业73个,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农学等10个学科门类。中国语言文学专业为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国家文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古典文献专业为全国重点培养古典文献人才的四个基地之一。2005年,上海市教委在市属高校中启动了本科教育高地建设工作,我校的旅游会展经济与管理、教师教育、汉语言文学、影视传播和英语等5个项目成为上海市本科教育高地建设重点项目,重点项目数和经费额度均居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