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 : 上海

重点学科 : 11 个

类别 : 体育

硕士点数 : 12 个

隶属 : 体育

博士点数 : 7 个

1.艺术类专业(舞蹈编导、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参加省内艺术类统考合格、我院艺术类校考合格,文化分达到本省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线,按我院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其中舞蹈编导专业(体育舞蹈方向)考生分男女分别排序,择优录取。
2.体育类专业(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专业):对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择优录取。上海地区考生按综合分=体育总分×6×55%+文化总分×45% 投档录取。
3.单招类专业(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上海体育学院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30%)及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进行综合评价,按照项目择优录取。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原始分基础上增加30分;具备运动健将及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原始分基础上增加50分。所设项目的招生人数根据考生人数、考生综合成绩等确定。
符合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体科字﹝2013﹞134号)文件要求的优秀运动员可以免试入学。
4.一般类专业(新闻学、英语、运动人体科学、运动康复、应用心理学、体育经济与管理、市场营销、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对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择优录取。英语专业的英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110分(满分150分)。高考成绩在同分情况下,文科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理科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图片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