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 : 福建

重点学科 : 0 个

类别 : 师范

硕士点数 : 0 个

隶属 : 师范

博士点数 : 0 个

第四条 录取原则
1、学校录取原则是: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
2、专业录取原则为: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按进档考生投档分(其中面向中职生的投档分为文考总分加照顾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3、考生符合录取照顾政策加分的,按福建省招委会的有关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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