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录取原则
1、学校录取原则是: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
2、专业录取原则为: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按进档考生投档分(其中面向中职生的投档分为文考总分加照顾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3、考生符合录取照顾政策加分的,按福建省招委会的有关政策执行。
第五条 收费标准
1、学费:普通本科专业3600元/学年;
2、住宿费:500元/学年—1100元/学年。
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主管部门文件标准执行。
第七条 优惠政策
学校设立各类学生奖学金,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师范类专业奖学金。学校建立了比较健全的贫困生资助体系,为困难学生开辟申请缓交学费的绿色通道,困难学生可以通过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减免学费和争取社会资助等多种途径满足学习、生活需要。应征入伍在校生可以享受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退役复学生还将享受学费减免政策。
该校设十二个专业系和成人教育部。有11个师范类大专专业和18个非师范类大专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