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批次的安排
本科一批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非湖南考生按照综合成绩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0.4+校考成绩*0.6*3.75
湖南考生按照湖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加分政策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没有特别规定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为了鼓励学生的个性发展,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我校允许确有特长等情况的在读一、二年级学生转专业,具体程序为:学生填写转专业申请表→转出及转入学院审核→学校审批。考虑到人才培养的计划性,各学院同意转出或接收的转专业人数累计不超过该专业该年级入学注册人数的15%,外语类专业控制在10%以内。我校转专业不收取任何费用,对学生转专业前已获得的学分符合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要求的,学校予以认定。
其它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
2、按上级招生部门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3、不设置志愿分数级差。
4、对进档考生按考生志愿、高考成绩、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5、体检标准:国防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其他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6、男女比例:只有国防生限制男女生比例。
7、语种要求:外语类专业和对外汉语专业原则上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8、收费标准:按湖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家和学校有关学士学位授予规定者,授予学士学位。
学费标准
学费标准(元/学年)
专 业
年学分学费
年专业学费
合计
采矿工程
3200
400
3600
哲学、中国共产党历史、社会学、历史学
3200
800
4000
经济学、市场营销、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图书馆学、档案学、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统计学
3200
1300
4500
数学与应用数学
3200
1400
4600
汉语言文学、物理学、化学、应用化学
3200
1800
5000
汉语国际教育、英语、德语、法语、日语、翻译、西班牙语
3200
2100
5300
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工商管理、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法学、知识产权、材料物理、材料化学、环境科学、金属材料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能源与动力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环境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工程力学、生物工程、环保设备工程
3200
2300
5500
信息与计算科学、微电子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业设计、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土木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3200
2700
5900
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数字出版
3200
2800
6000
药学
3200
4300
7500
艺术设计学、动画
3200
4800
8000
注:上述标准如有变动,按新文件执行。
v 构建了“奖、勤、贷、助、减、免、补、缓”等多项措施相互补充、覆盖全体学生的资助激励体系。
v 设有各类学生奖(助)学金65项,每年颁奖(助)金额3680多万元。其中,“芙蓉王”、“比德化工”、“富士康”、“永腾”等社会机构设立助学金30多项,每年资助金额达600万元。
v 每年为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1100多个,校外岗位1200多个。
v 学校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长期合作协议,有困难的学生都可以申请到助学贷款;为新生开辟了“绿色通道”。
困难生资助办法
为资助经济困难学生,我校进一步完善“奖、贷、助、补、减”的资助体系,开通“绿色通道”,不让任何一名品学兼优的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主要措施有:
1、提高奖学金总额,扩大获奖面。目前学校设有奖学金40多项,最高奖金达10000元。
2、学校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管理办公室,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在校期间国家财政全额贴息)。家庭经济困难、符合贷款条件者可获得足够的贷款机会。学生可贷款项为当年学费和住宿费。
3、学校设有学生勤工助学管理中心,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在校内合理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实行按劳计酬。
4、对家庭特别困难或遭遇突然灾难的学生发放临时困难补助。
5、争取社会捐助。学校积极联系企事业单位、热心社会人士为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资助。
“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是我省“十五”重点建设学科。“计算机软件与理论”为湖南省“十五”期间重点建设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