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规定,以及《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三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100%~120%。招生计划数量较大的省(直辖市、自治区)调档比例略大于100%。艺术类、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调档名单由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提供。
第十四条学校录取的考生必须填报有我校志愿,且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对于非第一志愿报考学校的考生,若省级招办将其档案与第一志愿考生档案同时投放我校,录取时实行志愿分数级差的办法。
第十五条对于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确定的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学校认可其加分(注:考生的实际高考成绩不得低于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安排专业时以考生的实际高考成绩为准。
第十六条学校对考生身体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卫生部有关补充规定。对国防生身体状况要求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体格检查标准》。
第十七条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鉴于护理学专业特点和就业的特殊性,建议女生报考。
第十八条外国语学院各专业只招收本专业语种和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须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
第十九条确定考生录取专业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江苏省普通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原则为“先分数后等级”,选测科目和等级按照招生计划中公布内容为准)。同等条件下各专业以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所填报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在学校所有专业(含医科专业)范围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自主选拔录取学生、艺术类学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后,其高考成绩须达到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要求。
第二十一条国防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和新疆高中班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录取。
第二十二条在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内,学校根据“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平衡”的原则,科学、合理地编制年度招生来源计划。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预留少量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的问题。
第二十三条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以及书本费等各种杂费。收费标准经学校所在地省级物价部门核准后向社会公布。
学校奖学金制度
学校设有优秀新生奖学金、人民奖学金、国家助学奖学金及国内外团体与个人捐资设立的40余项社会奖学金。全校各类本科生奖助学金总额达5000万元。获奖总比例超过50%。
一、优秀新生奖学金
1.奖励等级及金额
一等奖 15000元/人
二等奖 8000元/人
三等奖 5000元/人
2.奖励条件
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优秀新生,高考总分(不含附加分)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前10名的学生获一等奖;前50名的学生获二等奖;前100名的学生获三等奖。
3.奖励办法
由新生本人提供省级招生部门有效证明,交由学校有关部门办理。
二、人民奖学金,总额1200万元
三、国家助学奖学金
国家助学奖学金是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面向全国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本专科生。分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三种形式。我校每年总额约3300万元。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我校资助标准分为三档,分别为每人1000元、2000元、3000元。
四、社会奖学金
由于华中科技大学良好的声誉和广泛的社会影响,多年来,社会各界热心教育的团体和个人在我校设立了多达40余种的各类社会奖学金,总额达500万元。这些单位共为我校提供了近800个奖学金名额,一定程度上鼓励了我校学生的学习上进心,加快了学生自身发展。
困难生资助办法
● 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学费、住宿费的一种政策性商业贷款。每年最高贷款金额6000元,比例大约为在校生人数的20%,需要在我校办理国家助学款的同学请入校时准备好以下资料:
(1)学生家庭所在地的乡或镇、街道民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原件或《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按要求盖章的原件;
(2)学生需知道父母的身份证号,未成年人(未满18岁)须提供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 生源地助学贷款
从2007年开始,财政部、教育部、国家开发银行决定在全国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作为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重要措施,两者相互补充,对开展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份的学生,可以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我校交学费的开户行: 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武汉市喻家山支行;开户名:华中科技大学;账号:5625 5753 9543
● 学费减免制度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符合减免条件的学生,学校每年减免他们学费,并对他们学习、生活各方面给予大力资助。
● 学校勤工助学制度
学校每年投入500万元,设立3000多个勤工助学岗位用于学生勤工助学。通过学生勤工助学活动,一方面解决了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问题,另一方面也培养了学生自食其力的能力,使其综合素质得到提高。
● 特别困难补助
对于学生中有临时困难或特别困难的学生,除奖、贷、勤等措施外,学校每年还拿出一定的资金发放特别困难补助。困难补助分为两种:定期补助和临时补助,临时补助用于学生发生意外情况时发放。
学校郑重承诺:决不让一名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国家级重点学科:
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
机械工程 光学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电气工程 控制科学与工程
生物医学工程
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内科学、外科学按三级)
西方经济学 高等教育学 生物物理学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 计算机系统结构 水利水电工程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内科学(心血管病) 内科学(血液病)
内科学(呼吸系病) 外科学(普外) 外科学(泌尿外)
妇产科学 麻醉学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
国家重点(培育)学科
通信与信息系统 内科学(传染病)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 中西医结合基础 药理学
管理科学与工程
省部级重点学科28个:
马克思主义哲学 西方经济学 高等教育学
生物物理学 固体力学 机械电子工程
光学工程 材料学 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 通信与信息系统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结构工程 生物医学工程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
免疫学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内科学
神经病学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外科学
耳鼻咽喉科学 中西医结合基础 药理学
管理科学与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