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类(不含艺术、体育)各专业录取按“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分类,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依次类推,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考生总分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3.广东省考生报考我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必须通过广东省术科统考并达到省划定的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所在批次的最低文化控制线。
艺术类、体育类录取时按“分数优先”原则,学校对投出档案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和术科成绩按一定比例计算后得出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队,先考虑高分考生的志愿,按其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特择优录取,录取完前一名考生,再安排下一考生专业志愿,以此类推至最后一名进档考生。各专业总分计算比例如下:
艺术类专业,总分=文化课成绩´40%+术科成绩´60%。
体育类专业,总分=文化课成绩´50%+术科成绩´50%。
4、广东省以外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书法类、体育类专业省份,在高考文化成绩和所在省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录取时按“专业分数优先”原则,即按统考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术科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考生。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学费标准如下表:
层次 科类 学费(元/学年)
本科 文科 3800
理科、外语、体育类 4300
艺术类 8000-10000
专科 文科 4500
理科 5500
艺术类 8000
住宿费视不同住宿标准在500-1500元/学年之间,各类宿舍基本设施情况如下:
宿舍类型 居住人数 基本设施 收费标准(元/年)
普通宿舍 10人 上下铺,独立卫生间和阳台,有直饮水,热水供应以楼层为单位 500元
公寓A、B幢 6人 上下铺,独立卫生间和阳台,有直饮水,热水供应以房间为单位,每床有风扇 1200元
普通公寓 4-6人 组合床型,上铺为床,下铺为桌椅、柜,独立卫生间和阳台,有直饮水,热水供应以房间为单位,每床有风扇 1300元
空调公寓 6人 组合床型,上铺为床,下铺为桌椅、柜,独立卫生间和阳台,有直饮水、空调,热水供应以房间为单位。 1500元
学校设有奖助学金,用于嘉奖优秀学生。按国家与广东省的相关政策推行助学贷款,资助困难学生。
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2)学校奖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学校单项奖学金、二级学院专项奖助学金。
学校奖学金学校对学年度表现优秀的学生分等级进行表彰奖励。对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国际、国家、省、市组织的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活动或文艺、体育比赛等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者,或见义勇为、社会实践、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者,给予单项奖励。
(3)社会奖助学金:陈熹奖学金、香港福慧爱心奖助学金、肇庆本田金属奖助学金、羊城晚报仲明助学金;
助学措施:
(1)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
(2)协助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贷款额度最高为每年8000元;
(3)学校勤工助学:学校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数百个,学生可以利用假期和课余时间进行勤工助学。
基础数学学科被列为省高校重点培育学科,体育教育专业是国家级特色专业,汉语言文学、化学、化学、音乐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物联网工程专业是省级特色专业。学校还拥有一批省级精品课程,如《分析化学》、《动物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