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 : 云南

重点学科 : 2 个

类别 : 师范

硕士点数 : 0 个

隶属 : 师范

博士点数 : 0 个

九、录取规则

1.贯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公正、公平、公开选拔每一位合格考生。

2.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报考人数,采取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顺序填报我校的上线考生。如果录满平行志愿仍没有完成招生计划,再征集考生志愿后进行录取;不采取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录取时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上线考生。录取时,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往下直至录满为止。

3.确定录取专业时,将根据考生报考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按志愿先后,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所有专业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如果无法满足所报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4. 我校云南省书法学、播音与主持艺术(航空服务方向)专业录取原则:书法学专业只录取参加我校组织专业考试并获合格证的考生;播音与主持艺术(航空服务方向)专业优先录取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校考并获合格证的考生,若未完成招生计划,则按照我校录取原则,录取云南师范大学组织的该专业校考成绩合格考生。

5.辽宁、吉林、广西、陕西、江苏、山东、江西、湖北、新疆九省校考专业只录取参加我校组织专业考试并获合格证的考生,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顺序上线考生,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上线的考生,如果第一顺序(第一志愿)没录满,依次按平行顺序(志愿)进行录取。



6.艺术类各专业要求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各省定相应批次控制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7.报考英语、英语(翻译方向)、商务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高考成绩必须在90分以上,口试成绩在3分(5分制)以上。

8.报考酒店管理专业的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五官端正,身体条件符合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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