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术科考试并且成绩合格,文化课参加全国统考,各专业文理兼收,外语语种不限。男、女录取比例不限。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录取时我院自行划定各省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不设单科分数线)。上线考生: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舞蹈编导、录音艺术、艺术与科技专业考生按考点、按专业、按省别排序,在招生计划内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文化产业管理专业考生,在招生计划内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新生入学应一次缴纳第一学年学费。学费标准:舞蹈表演、舞蹈编导专业11000元/学年;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 13000元/学年;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录音艺术、文化产业管理、艺术与科技专业15000元/学年。住宿费每生1200元/学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