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 : 河北

重点学科 : 2 个

类别 : 师范

硕士点数 : 4 个

隶属 : 师范

博士点数 : 0 个

六、录取规则及要求

1、学校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校按平行志愿政策录取;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依次考虑其它志愿的考生。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同专业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

3、对符合优惠照顾条件投档的考生,将严格按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录取规定执行。

4、学校英语专业仅限英语语种考生报考,意大利语、英语本科专业进行口语加试。

5、艺术、体育类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均需达到生源所在省相应科类、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根据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音乐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美术学专业的吉林、辽宁、江苏三省考生我校单独进行专业校考),其它要求按生源省相关规定执行。

6、学校部分本、专科专业实行按类招生。生物科学类包括生物科学、生物技术2个专业;植物生产类包括农学、植物科学与技术、植物保护3个专业;语言文化类包括应用英语、商务英语、旅游英语3个专业。

7、报考我校的考生身体健康标准参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8、学校各专业录取男、女生比例不限。

9、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10、学校建立了“奖、助、补、贷、缓”等五位一体的资助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确保顺利完成学业。

11、学业期满、成绩合格,学校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制式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经学校学位委员会审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授予相应学位(硕士或学士学位),学校名称为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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