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 : 上海

重点学科 : 0 个

类别 : 工科

硕士点数 : 4 个

隶属 : 工科

博士点数 : 0 个

1、调档比例:按各省市招办规定执行。

2.普通本、专科:对符合我校投档比例和成绩要求的进档考生,录取时根据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即按考生填报的专业顺序投档,如第一专业不能录取,依次考虑第二、第三专业,以此类推。如填报专业未能录取,而本人又愿意调剂,则在其他专业录取人数未满额情况下考虑调剂录取。不填愿意调剂或明确不愿调剂者,均不予调剂录取。

3.艺术类专业:

(1)文化要求:高考文化成绩均须达到所在省市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线,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策划)专业除外]。

(2)专业要求: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须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报考摄影或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策划)专业的考生须校考专业成绩合格。

(3)美术类专业和摄影专业录取时,依据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合成总分,根据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从高分到低分按文、理分别划线录取。合成总分计算公式如下:

▲上海市美术类专业合成总分=10×[(素描×40%+色彩×40%+速写×20%)×50%+高考文化成绩÷4×50%](满分1500分)

▲外省市美术类专业合成总分=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

(如当地省级招办投档时对合成分有统一折算办法,则按其折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摄影专业合成总分=10×(校考专业成绩÷2×50%+高考文化成绩÷4÷1.5×50%)(满分1000分)

(4)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策划)专业,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该专业不设外语单科最低分限制)。

上海考生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全市前50名者,或校考专业成绩达到前5名者,不参加排序,可直接录取。

4.飞行技术专业:考生须取得准予报考资格,由中国民用航空局确定招飞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空中乘务专业:考生须取得我校发放的专业测试合格证方可报考。录取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所有专业在同分情况下,理科按数学、外语、语文,文科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7.对于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有特殊政策的,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政策执行。

图片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