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北京市的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执行国家规定的对考生相关照顾政策。
第九条 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总数、分专业招生人数以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相关招生信息为准,并可登录学校网站查询。
第十条 学校招生类别为理工类和文史类。在理工类中除明确的招生专业外,计算机类相关专业实行大类招生,还在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计划中招收数理实验班学生。
第十一条 学校调档比例根据各地生源情况原则上不超过110%。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当地招生主管部门下发的相关文件执行。
第十二条 学校不设志愿级差和专业级差,按考生报考我校志愿先后顺序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并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数学、语文三科总成绩高的考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内地新疆高中班学生和内地西藏高中班学生的录取规则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学校在江苏省的录取规则为:按先分数(即投档分)后等级的录取办法录取。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及以上,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及以上。若投档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科目的原始分与附加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仍相同,则按选测科目等级高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还相同,则按4门必测科目等级高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校只限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英语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学校不限报考语种。学校外语公共课教学目前只开设英语课程,其他语种的考生入校后外语公共课只能选择英语,部分专业课采用英语原版教材授课。
第十五条 学校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六条 学校执行北京市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学费标准为:英语专业5000元/年;其它专业为4200~4600元/年。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奖励、资助体系简介
学校设立多项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同时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特殊困难补助等多种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目前我校有国家、学校及社会设立的奖、助学金十一项,年投入资金1300余万元。
一、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
评选对象:全日制本科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
等级及金额:每人8000元/年
评选比例: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每年下达的分配名额(2012年为23人)
评选时间:每年10月
2.国家励志奖学金
评选对象: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科生
等级及金额:每人5000元/年
评选比例: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每年下达的分配名额(2012年为349人)
评选时间:每年10月
3.校内综合奖学金
评选对象:正式注册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生
等级及金额:特等奖每学期2000元/人、一等奖每学期1000元/人、二等奖每学期750元/人、三等奖每学期500元/人
评选比例:特等奖比例不限、一等奖不超过班/专业总人数3%、二等奖不超过班/专业总人数7%、三等奖不超过班/专业总人数12%
评选时间:每学期开学初
4.校内学习单项奖学金
评选对象:正式注册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生
等级及金额:每学期500元/人(校内学习单项奖学金与校内综合奖学金不能兼得)
评选比例:不超过班/专业总人数3%
评选时间:每学期开学初
5.校内学习进步奖学金
评选对象:正式注册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生
等级及金额:每学期300元/ 人
评选比例:不超过班/专业总人数3%
评选时间:每学期开学初
6.校内竞赛单项奖学金
评选对象:正式注册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生
等级及金额:特等奖1000元/人·项、一等奖600元/人·项、二等奖400元/人·项、三等奖300元/人·项、鼓励奖100元/人·项
评选比例:无限制
评选时间:每学期开学初
7.校内学术创新奖学金
评选对象:正式注册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生
等级及金额:一等奖500元/人·项、二等奖200元/人·项
评选比例:无限制
评选时间:每学期开学初
困难生资助办法
二、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
评选对象:在校全日制本科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等级及金额:一等每人4500元/年、二等每人2300元/年
评选比例: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每年下达的分配名额(2012年一等为640人、二等为960人)
评选时间:每年10月
2.洗澡、开水、电话补贴
评选对象:在校全日制本科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等级及金额:每人185元/年
评选比例: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每年下达的分配名额
评选时间: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文件要求执行
3.校内特殊困难补助
评选对象:在校全日制本科生中受突发事件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等级及金额:个人申请,原则上资助总额不高于一等国家助学金
评选比例:无限制
评选时间:个人申请,随时受理
4.学费减免
评选对象:无力支付学费的特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孤儿、烈士子女等)
等级及金额:全部或部分本专业学费
评选比例:无限制
评选时间:个人申请,随时受理
三、国家助学贷款
学校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联系北京银行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手续,获得学费及住宿费。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贷款利息由国家补贴。
四、勤工助学
学校设立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劳动获取一定报酬解决部分在校生活费用。
学校现有机械工程、电子信息、计算机、信息与通讯、自动化、信息系统、工商管理、经济贸易、外语、人文社会科学和基础教学、体育等近 20 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