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 : 湖南

重点学科 : 0 个

类别 : 财经

硕士点数 : 0 个

隶属 : 财经

博士点数 : 0 个

第四章招生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严格执行生源所在省招生政策,严格遵守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高于120%,具体调档比例将根据生源情况由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第十三条对进档考生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即以投档成绩为依据,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考生调剂录取到其他缺档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若出现同分情况,学校将结合待分配专业特点与要求,参考专业相关科目成绩及考生综合素质情况,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若考生符合生源地教育招生主管部门的加分规定,我校则以加分后的最终投档总分作为录取依据;对非应届考生录取无附加要求,在录取时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五条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十六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图片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