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学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条 对于未实行平行志愿(大平行)的省份,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将按规定招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对于实行平行志愿(大平行)的省份将按照当地的相关规定录取。
第十一条 专业录取时,按考生的投档分和专业志愿顺序,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无专业级差。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第十二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各省级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提档和分专业。
第十三条 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级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十四条 目前我校学生按学年交纳学费,根据属地原则,执行北京市教委和发改委统一核定的收费标准。其中商务英语专业学费为5000元,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和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学费为10000元,统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风险和精算)专业为50000元,其它专业学费为4200元或4600元。如果实行按学分收费方案,将执行北京市教委和发改委统一核定的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 按照北京市教委和发改委的规定,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阜成路校区标准分别为550元或900元,良乡校区标准分别为750元、1200元和1500元)的住宿费用。
北京工商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活动规定的通知》精神,为做好资助贫困学生的工作,保证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的健康发展,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特制定《北京工商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由学生资助中心归口管理,与学生处、财务处、教务处、保卫处、后勤管理处、校学生会共同组成学生勤工助学指导中心,接受北京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指导中心领导。其职责是:
1、提出年度工作计划,指导全校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
2、负责学生勤工助学经费管理,设立勤工助学基金,并监督其管理使用情况。
3、收集用工信息,制定勤工助学用工计划,组织实施勤工助学报名、审批、录用、管理和费用结算。
二、工作范围与要求
1、勤工助学是指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利用课余时间参加的适合学生开展并获取一定报酬的劳动和工作,其有助于学生缓解经济困难,顺利完成学业。具体内容包括:
教学辅助工作、管理辅助工作、科研辅助工作、环境、卫生工作、校内治安维护工作、其他公益性有偿服务。
2、勤工助学活动面向全校全日制本、专科在籍学生。为体现国家和学校对经济困难学生的关心和照顾,优先安排贫困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3、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要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学习努力,成绩合格,学年德育考核成绩在良以上,勤奋进取,生活俭朴,不抽烟、酗酒,身体健康。
4、在校外开展的勤工助学活动,由团委负责管理。学生个人自行联系的勤工助学活动,应限于假期,且不能影响学校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
5、为保证学生的身心健康,学生勤工助学活动时间每月一般不应超过31小时。
6、因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而影响学习,违反劳动纪律或学校纪律规定的学生,应暂停或取消其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三、申请、审批、录用
1、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要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通过《学生管理系统》http://xsc.btbu.edu.cn注册并进行“资助登记”。学生“资助登记”操作,在校期间只须进行一次,学生可根据本人情况适时进行。
2、为保证勤工助学工作正常开展,意愿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学生应每学期初向所在院系表明自己的意愿。
3、院、系应根据学生的申请和意愿,按照贫困学生优先的原则和用工指标要求及时完成勤工助学岗位的资格审批。集中审批工作每学期初进行。因岗位的调整可适时进行。
4、学校各教学、教辅单位和职能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向学生资助中心提出申请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学生资助中心根据用工部门的用工要求,通过《学生管理系统》进行名额指标分配,协助各院、系和用工部门完成勤工助学学生的审批和岗位录用工作。
5、用工部门完成录用工作后,学生资助中心负责公布录用学生名单。对录用到有关岗位的学生进行工作动员和岗前培训,提出工作要求。申请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应注意“岗位录用公告”,被录用的学生应按时报到上岗。
四、工作考核管理
1、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要培养爱岗敬业的精神,加强工作责任心,自觉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安全规定,按时出勤,按照工作岗位的要求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2、用工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对录用的学生进行指导和管理,对其工作进行检查和验收,及时向学生资助中心和相关院系反馈勤工助学学生的工作情况。对不认真参加勤工助学工作、违反劳动纪律的学生要进行帮助教育。对已录用而不到岗工作的学生要取消其录用资格并及时进行岗位调整。
五、费用标准和结算
1、勤工助学费用按6元/人、小时标准掌握执行。
2、用工部门要严格进行工作考勤,认真填写《北京工商大学勤工助学考勤表》,并于月末工作日报送学生资助中心,同时通过《学生管理系统》进行“费用结算”,以保证学生资助中心在每月10前办理全校勤工助学费用结算与发放。
应用化学、产业经济学为北京市重点学科,环境工程、应用经济学、会计学等为北京市重点建设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