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对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科目成绩不低于100分(成绩以150分计),并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统一组织的口语测试,口语成绩良好以上。 由于我校双语授课专业是英汉双语授课,所以对报考英汉双语授课专业的考生,入学后外语只开设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且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成绩以150分计)。 我校的中外合作办学是我校和加拿大、英国等国家签订的联合培养本科生的项目,入学后外语只开设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 对报考我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软件工程、网络工程、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农业电气化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工业设计、车辆工程、交通工程、交通运输、森林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风能与动力工程、农业水利工程、给水排水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环境工程、土木工程、测绘工程、建筑学、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包装工程、经济学、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物流管理、金融学、电子商务、会计学、统计学等专业的考生,数学成绩要求80分(成绩以150分计)以上。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00%-110%的比例范围内,学校视各省(市、区)生源情况的不同可作适当调整。 对于享受各种优惠政策增加分数投档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和相关省(市、区)招生工作文件的规定执行。 对于享受各种在学校调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投档照顾政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和相关省(市、区)招生工作文件的规定,在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的条件下优先录取。 内蒙古自治区以外各省(市、区)录取考生,先采取“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在同一志愿中采取专业志愿级差的方式录取,专业志愿间的级差分1、2专业为5分,2、3专业为3分。 内蒙古自治区录取考生,对于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考生的专业安排,我校将按照专业志愿清的方式进行。 同等条件下,按数学、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各科成绩和报考其他院校的专业志愿情况调剂到其他相关专业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凡参加内蒙古自治区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和我校承认的相关省(市、区)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联考(统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方可报考我校。艺术类考生在专业课成绩合格和文化课达到当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在录取时采取专业志愿清的方式按文化课从高到低排序,其他省按投档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2011年我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按照教育部精神继续执行《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办法》,通过学校组织的体育专业测试,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公布的考生,方具备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资格。学校根据高水平运动队各队人员需要及体育术科成绩择优自主录取,拟录取名单经各省级招生办批准之后,办理录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