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录取
第十三条 济南大学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及考生公布。
第十四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外语语种要求: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第十六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七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所列条款。
第十八条 文史、理工类录取原则:
1、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各专业录取批次为准。
2、各录取批次录取原则: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各录取批次的录取原则为准。
3、进档考生排序方法: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4、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我校录取新生时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即优先安排分数较高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具体操作为:首先将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生计划1:1进行专业投档,分数达到所填报专业录取分数线之上,直接安排考生所填报专业,因分数较低,未安排进所填报专业的考生,专业志愿服从调剂则根据其高考成绩、专业取向、身体状况等综合考虑调剂到未安排满额的专业中,专业志愿不服从调剂者退档。因退档所造成的缺额,从进档专业志愿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按分数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直到完成招生计划。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
5、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我校认可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成绩。
第十九条 艺术类录取原则:
我校录取时执行各省(市、区)招生部门制定的艺术类相关专业录取政策。各省(市、区)招生部门如无特殊要求,则按照以下录取原则执行。
1、美术学、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摄影和服装与服饰设计本科专业使用省艺术统考成绩,根据获得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颁发《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志愿,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1:1.5的比例投档,学校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音乐学、舞蹈学、服装与服饰设计(形象设计方向)和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方向)本科专业由我校自主实施专业考试,根据获得我校颁发《艺术类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志愿,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1︰1.5的比例投档,学校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条 体育类录取原则:
我校录取时执行各省(市、区)招生部门制定的体育类相关专业的录取政策,各省(市、区)招生部门如无特殊要求,则按照以下录取原则执行。
体育教育专业投档后按体育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投档后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文化课成绩相同,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按教育部及我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
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入校后加试美术,不合格者转入同一学院其它专业学习。
烹饪与营养教育专业要求考生无从事食品行业所限制的传染性疾病和其他疾病。
第二十三条 收费标准:
1、我校为山东省学分制收费试点高校,根据山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的规定,2014级新生学费标准每人每学年为:
文史类4400元,外语类4400元,理工类5000元,经济学、管理学类5000元,体育专业5000元,医学类6000元,艺术类8800元。特色专业:材料科学与工程、复合材料与工程、材料物理,机械工程、土木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5200元,金融学、会计学5100元(最终收费标准以山东省物价局实际审批为准);
2、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金融学专业学费每人每年15000元,网络工程专业学费每人每年18750元;
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外包方向)专业学费每人每年8800元;
4、住宿费为每人每年500元~1200元不等。
为激励学生、树立典型,学校设有多层面的奖学金,对在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或者在学业成绩、科技创新、社会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奖励。
(一)学校奖学金
1.济南大学“宋健奖学金”。为奖励在校表现特别优秀的学生,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宋健博士在学校60周年校庆之际,捐出其“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成就奖”,设立济南大学“宋健奖学金”,支持母校教育事业的发展。宋健奖学金至今已评选四届,47名同学获此殊荣,奖励金额达37万元。
2.济南大学奖学金。济南大学奖学金面向所有全日制在校学生,依据综合测评成绩确定不同的等级,以班级为单位每学年评定一次,比例为在校生的22%。六年来,共有38494名学生获得济南大学奖学金,金额达2665.16万元。
(二)国家及省政府奖学金
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六年来,共有507名学生获得国家及省政府奖学金,奖励金额达379.2万元。
1.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2. 省政府奖学金:由山东省政府出资设立,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三)社会类奖学金
我校目前设立的社会类奖学金项目有:中创软件奖学金、嘉宏伟业奖学金、拉法基奖学金、北新建材奖学金、易来泰奖学金、济南四建奖学金、中天仁和奖学金等。六年来,共有1541名学生获各种社会类奖学金,奖励金额达265.6万元。
困难生资助办法
学校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通过多种形式资助困难学生,在实现“决不让一名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的承诺目标同时,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大学生合理消费的生活需求。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费用,学生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的助学贷款。
学校高度重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认真落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解决就学问题。2008年至2013年,学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累计发放学生14472人,发放贷款金额7278.17万元。2014年录取的新生入学前可向当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局或教体局)咨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并办理相关手续。
(二)绿色通道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搭建“绿色通道”,保证了新生入学畅通无阻,确保全部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新生入学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确定不同资助方式。
(三)各类资助项目
1. 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比例为在校生的14%。我校资助标准分为三档,分别为每人2000元、3000元、4000元。六年来,我校共有26019名学生获得国家助学金,资助金额达3480.5万元。
2. 国家励志奖学金。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在校生可以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六年来,我校共有5580名学生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金额达2790万元。
3. 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山东省财政每年安排5000万元,按每生每年5000元的标准,奖励品学兼优的本专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4.校内勤工助学金。在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困难的同时,为培养学生自强自立精神,学校坚持“设岗合理、管理规范、流程科学,责任明确”的原则,实行校内勤工助学制度。
5.特殊困难补助。为确保学生在遇到疾病、灾害、意外事故等突发事件时能得到及时的救助,学校通过设立特殊困难补助的方式,对困难学生进行资助,以解燃眉之急。
6.毕业生求职补贴。为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就业求职中的经济压力,学校执行上级政策为部分经济困难的毕业生发放求职补贴。
7.辅导员家访。自2009年开始,学校连年划拨专项经费,利用寒假时间走访慰问困难学生家庭,积极探索和建立以家访为主体、以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助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为主要内容的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三位一体”资助育人新模式。六年来,学校先后组织1093人次深入到贫困生家中走访,范围涉及到北京、天津、海南等全国部分省市,以及山东17个市中的67个县区,累计走访学生家庭1519个。
8.新疆少数民族补贴、西藏免补专业学生补助。学校关心、关注少数民族地区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认真执行相关资助政策,让来自少数民族地区的学生感受到民族团结的氛围,感受到学校和教师的关爱,更加体会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9.社会类助学金。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慈善机构、爱心企业、知名校友、各界人士把关注目光投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纷纷来我校设立助学金。我校目前设立的社会类助学金项目有:中国肯德基曙光基金助学金项目、山东省高校“扬帆工程”项目资助金、“同心•光彩助学行动”资助金、天承助学金、学淑助学金、刘玉之助学金等。六年来,有699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社会类助学金,资助金额达210万元。
近年来,建有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品牌专业3个,省级特色专业7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