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 : 河南

重点学科 : 0 个

类别 : 师范

硕士点数 : 0 个

隶属 : 师范

博士点数 : 0 个

  1、按照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公正、公开、公平、择优”原则。

  2、录取时严格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相关政策,实行“志愿清、专业清、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录取专业时,根据考生填报我校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所有投档考生按考分排队,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录取第二个专业和以后志愿。所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关专业。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予以退档处理。

  3、艺术类录取规则:文化课考试成绩及专业测试成绩均达到规定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第一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第一志愿考生录取后仍有缺额,采用第一志愿录取办法录取第二、三志愿考生。

  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的规定执行。

  5、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

  6、男女生比例: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7、外语语种: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以俄语安排教学,其他专业以英语安排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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