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院负责、省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全面考核学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
2. 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除英语专业外其他专业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实施外语教学统一用英语。
3. 男女比例:不限。
4. 身体健康要求: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5、有关对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处理和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我院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相关规定。
6、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志愿优先和分数优先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规定,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7、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文化课成绩过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费标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普通类本科11900元/年,专科5800元/年;体育类本科11900元/年;艺术类本科13900元/年,专科6800元/年;普通类专升本7000元/年,艺术类专升本8000元/年;普通类对口专科5800元/年,艺术类对口专科6800元/年;住宿费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的标准执行。
1.设立入学奖100万元,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分数达到省一本线被我院录取者,到校交费注册后,可获入学奖2万元,按报到先后奖励前50名。
2.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年根据学生综合排名设一、二、三等奖学金。
3.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在校生可参加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定。
4.单项奖:对学生在某一项活动取得优异成绩的,可获单项奖。
5.特别奖学金:对于在校综合表现特别优秀且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设立特别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每生奖励2000元。
6.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贷款及勤工助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在校内申请高校助学贷款,学院也设立有大量勤工助学岗位。
学院现有“九院一部”即传媒与艺术学院、外国语学院、文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商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风景园林学院、体育学院和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设有28个本科专业,15个专科专业,学科发展思路是以人文和管理学科为主,经、理、工、农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学院始终把教学质量作为立校之本,通过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实施科学化管理,强化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设,深入开展教学研究和改革,加大教学设备投入等手段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