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1、录取采取志愿清的方式进行,即投档考生按照所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录取。相同分数考生录取: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依次优先考虑其数学、外语等单科成绩。
2、艺术类考试录取规则:按照美术加试成绩乘以40%与文化课程成绩乘以60%相加所得综合分数高低,按专业志愿清方式录取。我院只承认本院校美术加试合格成绩。
收费标准:学院执行内蒙古自治区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艺术类招生专业学费为7000元人民币/学年;民族预科专业第一学年学费4000元人民币/学年,剩余3年均为5000元人民币/学年;其余专业均为5000元人民币/学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