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调档比例为:1:1.2。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身体限报条件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3、院校志愿录取
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按志愿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
6、艺术类专业录取成绩排序方法:对取得全省美术、编导、主持联考合格证书的艺术类考生,按2009年普通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