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招生录取说明
1、调档比例:12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学院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三校生:按省划定的文化基础课(参加省组织的三校生文化基础课考试)控制分数线和专业成绩控制分数线(省体院组织的专业综合课考试及体育测试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高中生:按参加体育类考试的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运动训练单独招生:按考生综合成绩(参加省体院组织的文化基础课考试和专业综合课考试、身体素质测试成绩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结束后,拟将录取名册上报到省招考办备案。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
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