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录取规则:根据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的规定进行录取。
1、志愿优先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如果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再依次录取其它志愿考生。
2、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合格考生。
3、各专业录取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各专业均不受外语语种限制。录取时,无男女考生比例限制。
学院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批准的学费标准收取学费。
1、学院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协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申请财政贴息的国家助学贷款。
2、学院设有学生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并设有专项资金为学生提供服务。
3、入学时持所在市、县、区级民政部门的有效证明,可申请缓交学费。
4、学院建立了奖(助)学金体系,同时设立国家、省、校三级竞赛奖学金,用于奖励各级各类竞赛的优胜者。在国家级竞赛中取得名次的学生最高可获得20000元的奖励;省级竞赛中取得名次的学生最高可获得4000元的奖励;校级竞赛中取得名次的学生最高可获得500元的奖励。
齐齐哈尔职业学院开设的专业,形成了涉及机电、信息、经济、管理、语言、艺术等多种行业、多个领域的专业结构。专业建设与时俱进,紧跟市场变化和企业需求,体现动态管理机制。积极创造条件开发、增设一批新专业;拓宽、改造一批老专业;根据社会人才市场现实与未来发 齐齐哈尔职业学院展对专业人才的有效需求,确定专业设置,调整专业结构,丰富专业内涵。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我院数控技术专业成为国家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经黑龙江省教育厅批准,电脑艺术设计专业成为省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为了进一步推动学校教学改革,学院先后确立电子商务、汽车检测与维护、软件技术与商务英语4个专业为院级教学试点专业。学院以试点专业的建设与改革为龙头,以专业建设为核心,全面推进我院的教育教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