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对进档考生的录取办法:严格按省招办招生政策规定执行。
录取规则:
1、根据教育部和各省的相关政策,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各专业的选测科目要求:历史、物理均可。
3、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必测科目为4C,技术科目为合格。
4、根据各省普通高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招生计划的1:1.02调档,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当投档分相同时,再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择优录取(先分数后等级)。
5、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需参加本省统一组织的艺术测试联考,联考美术专业课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招生办统一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学业水平测试D级不超过三门,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入学报到时自带本省美术专业课联考成绩合格证。
6、所有专业均不限男女生比例。体检参照2003年教育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