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现有教职员工3349人,其中正高级职称181人,副高级职称502人,研究生指导教师39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5人,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10人,省教学名师、省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等10人,担任省级学会副主任委员以上职务者50人,聘请国内外名誉教授、兼职教授60余名。
沈阳医学院是由始建于1949年的沈阳市立高级护产学校,后经不断变迁发展,于1987年5月经国家教委批准在原沈阳医学专科学校的基础上成立的一所市属本科医学院校。
沈阳医学专科学校的前身沈阳市立高级护产学校是1949年6月,沈阳市人民政府为解决人民群众医疗、卫生保健,按照当时需要的缓急,首先培养护理和助产专业人员而成立的。至1950年末,护产士专业在校生462名,接受东北军区委托,从参加抗美援朝的学生中招收235人,为军队培养军医。
1951年1月,学校更名为沈阳市卫生技术学校,1951年3月又改称为沈阳市医士学校,教职工60人。学校的主要专业是护士、化验、妇幼卫生、公共卫生和医疗专业。除了为沈阳市培养卫生技术人才外,主要是为军队培养了344名军医。这一时期师生除完成教学任务外,还积极参加了反对美帝国主义细菌战等卫生防疫工作。
1952年10月,学校更名为沈阳市卫生学校。教职工130名。开设医士、公共卫生、护士、化验和司药5个专业。1954年开始执行卫生部颁布的全国统一中等专业学校教学计划,学校教学开始走向正规化轨道,进入发展时期。
1955年1月1日,辽宁省政府决定将学校改为辽宁省沈阳卫生学校,由辽宁省卫生厅领导;省卫生厅将本溪钢铁公司医士学校和本溪市卫生学校并入辽宁省沈阳卫生学校。重点培养卫生医士、医疗医士和护士。这一时期学校成为辽宁省重点中等卫生学校。1956年在校生1260名,教职工265人。
1958年3月,学校隶属关系由辽宁省下放给沈阳市。同年4月市卫生局将校名改为沈阳市卫生学校。
1958年8月,经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将学校升格为沈阳医学专科学校。1960年9月沈阳市中医学校并入,成立了基础部、医疗系、卫生系和中医系。1961年沈阳市医院(现沈阳医学院奉天医院)改为学校附属医院,并成立12个临床教研组。
1963年8月,沈阳市卫生局将医专改为中等卫生学校。从1963年9月到1978年,学校经历了文化大革命及恢复建设时期。1977年,学校在间隔十年后,正式恢复了三年制中专教育三个专业的招生。
1978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在沈阳市卫生学校基础上改建为沈阳医学专科学校。
1987年5月,国家教委批准在原医学专科学校的基础上成立沈阳医学院。
沈阳医学院成立后,抓住了我国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历史机遇,使办学规模不断扩大,教学水平不断提高。1997年顺利通过国家教委对本科教学工作的合格评估。这标志着学院整体办学实力、办学水平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学院的改革和发展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
今天的沈医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沈医人将秉承“博学洁行 厚德济世”的院训,为学院有更大的发展而不断努力。
毕业学生思想政治素质高,医学基础理论扎实、实践能力强,外语水平高,深受用人单位的好评。
2003年学生就业率本科生为97.84%,专科生就业率为100%,是省内60所高等院校中唯一就业率100%的院校。
在校生1万余人,来自17个省、自治区。60年来共培养了4万余名高素质应用型医学人才。
环境污染与微生态实验室、手外科组织工程实验室为省、市重点实验室,环境与人口健康实验室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心血管病实验室为市重点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