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 : 吉林

重点学科 : 2 个

类别 : 师范

硕士点数 : 6 个

隶属 : 师范

博士点数 : 0 个

学校现有67个本科专业,拥有文、理、史、教育、管、法、工、艺术等八个学科门类;有20个教学单位,教职工1400余人, 学校现有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8人、曾宪梓教育基金获得者9人、吉林省高级专家4人、吉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9人、吉林省优秀人才1人,吉林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1人、吉林省拔尖创新人才19人、吉林省教学名师5人、省部级跨世纪学术带头人3人、吉林省优秀教师6人、长春市第四批有突出贡献专家2人、长春市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2人 、长春市优秀人才1人、长春市师德标兵5人。学校有博士生导师4人,硕士生导师103人

1958年9月,中共长春市委议定将长春市教师进修学院与长春师范学校合并组建长春师范专科学校。

1959年1月,中共长春市委正式决定成立长春师范专科学校,校址在宽城区东二条即现在的48中学、上海路小学两校址。

1963年,吉林省教育厅决定撤销长春师范专科学校。原中师部进一步扩大,校名又改为长春师范学校,校址迁至乐群街,即现在的长春师范学院分院。

1977年8月,教育部发布了《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后,长春市和吉林省政府决定在长春师范学校附设高师班,并准备恢复长春师范专科学校。

1977年10月,中共长春市委决定在长春师范学院附设高师班的基础上,筹建长春师范学院。

1978年12月,中共长春市委决定将市“五·七”干校土地划归长春师范学院做校址,长吉公路北线3号,即现在的长春师范学院校址。

1979年,中共长春市委正式批准成立长春师范学院筹备处。

1981年7月,教育部[157]号文件正式批准成立长春师范学院。

目前面向全国 27 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近三届本科毕业生年底平均就业率为 95.4% ,名列吉林省高校前茅。

全日制在校生19000余人,目前面向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招生,近三届本科毕业生年底平均就业率达到95%以上。

学生宿舍
食堂
平均伙食标准

学校建有 1 个校级中心实验室、 8 个院级实验教学中心,化学实验教学中心为吉林省普通高校重点建设实验教学中心, 5 个基础课教学实验室全部通过吉林省 “双基实验室”评估, 实验教学用建筑面积 3.26 万平方米,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 8212.57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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