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 : 山东

重点学科 : 0 个

类别 : 工科

硕士点数 : 0 个

隶属 : 工科

博士点数 : 0 个

在职教职工1264人,专任教师928人,其中正高级职称79人、副高级职称268人,博士119人、硕士587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者11人,省部级优秀教师13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人,聘请2名院士担任学校兼职教授。

山东交通学院前身为济南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始建于1956年。2000年2月由交通部划转山东省人民政府主管。200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济南交通高等专科学校与中国重汽集团职工大学合并组建山东交通学院,由省政府主管,实行省教育厅与省交通厅共管、以省教育厅为主的管理体制。2005年7月经省政府批准,将原山东省水运学校并入,学校成为山东省唯一一所以培养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专门人才为主的本科高校。为更好地支持学校的发展,2007年9月省政府与交通部签署了共建山东交通学院的意见。2009年省政府批准我校为山东省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人才教育培训基地;省教育厅批准我校为山东省首批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单位。

面对日益严峻的大学生就业形势,学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切实把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部署毕业生就业工作,以严谨的态度、负责的精神、热情的服务、高效的工作,切实为毕业生和广大用人单位服务,初步形成了立足交通、面向山东、辐射全国的多元化就业格局。
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以就业安全和就业稳定为基础,以人才培养和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市场建设为重点,以就业质量为目标,以校园招聘为手段,以指导服务为保障,按照“政策落实具体化、就业指导全程化、招聘形式多元化、市场开拓主动化、人才培养市场化、就业工作创新化、就业管理规范化、毕业教育丰富化”的原则,不断提高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促进毕业生最大限度就业。学校紧紧依托全国航海类专业毕业生就业工作协作组和全国公路交通类专业毕业生就业工作协作组,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就业市场开拓策略,巩固、完善和培育毕业生就业市场,不断优化毕业生就业结构,提升毕业生的就业质量和层次。
近几年来,我校的毕业生就业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也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的认可,学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均达到90%以上,居同类院校前列。特别是我校航海类专业毕业生一直呈现供不应求的局面。

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8437人

第三十条 普通本专科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核定的标准。普通本专科(含对口高职本科)专业学费:文学类(外语类)、法学类专业4000元/年,艺术类8000元/年,理学类、工学类、经济学类、管理学类专业4500元/年,经教育部财政部批准的特色专业的学费标准将在各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的基础上上浮10%左右;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校企合作办学项目按山东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学校实行公寓化住宿,住宿费根据宿舍类别执行不同的收费标准,一般每年为600-1200元/人。

交通土建实验中心、工程训练中心为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运输车辆检测、诊断与维修技术实验室为全国交通行业重点实验室,汽车运用技术实验室为山东省高校重点实验室,机动车检测实验中心经国家有关部委批准具有国家实验室认可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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