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院校名称:陕西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属性及层次:陕西省教育厅主管 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三、办学地址:
西安市长安区西杨万甲字1号 邮编:710100
四、录取规则:
1、凡达到考生所在省、市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且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无
3、男女比例:无
4、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标准执行。
5、录取具体方式。
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不能完成招生计划,按其第二志愿投档,直到录满为止。对所有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依志愿按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同一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6、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级差要求。
7、调档比例为1:1.2。
五、收费标准:
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的收费规定,电脑艺术设计(数字动画方向)专业学费为8500元/人·年,旅游工艺品设计与制作、装潢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和音乐教育专业学费为7500元/人·年,其他专业均为5500元/人·年。
六、奖学金政策: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3、国家助学金:1500元/年-2500元/年
4、校内设立有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
七、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陕西职业技术学院
八、证书种类: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九、联系电话:029--85646810 029--85646891 传真:029--85646811
十、网址:www.spvec.com.cn 邮箱:12831-zsb@163.com
http://edu.sina.com.cn/gaokao/gxzsjz/index.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