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录取规则:
1、凡达到考生所在省、市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且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无
3、男女比例:无
4、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标准执行。
5、录取具体方式。
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不能完成招生计划,按其第二志愿投档,直到录满为止。对所有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依志愿按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同一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6、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级差要求。
7、调档比例为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