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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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科 |
浙江 |
第四章 录取 第十四条 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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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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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科 |
浙江 |
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原则 第十条 学校面向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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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计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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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科 |
浙江 |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办)监督体制,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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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里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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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科 |
浙江 |
第二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录取原则:录取新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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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科技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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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科 |
浙江 |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五条 录取原则: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的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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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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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科 |
浙江 |
第七条 录取规则 1、学校实行网络远程录取。 2、学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录取政策,并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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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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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科 |
浙江 |
第四章 招生录取 第五条 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体制。严格遵循教育部有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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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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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科 |
浙江 |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第十五条 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六条 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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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树人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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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科 |
浙江 |
第三章 招生专业和计划 第七条 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办学条件、市场预测和其他因素,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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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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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科 |
浙江 |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学院面向浙江省、江苏省、福建省、安徽省、四川省、湖南省、江西省、河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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