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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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科 |
浙江 |
第三十四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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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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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科 |
浙江 |
第二十八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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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计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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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科 |
浙江 |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 按浙江省物价局的规定,第一、二批本科生按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收费。学费由专业注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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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里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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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科 |
浙江 |
第十六条 收费标准:学生学费按学年制收费标准收取,即工科专业(风景园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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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科技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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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科 |
浙江 |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浙江省物价局审批后执行。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1、艺术类专业: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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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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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科 |
浙江 |
第八条 收费标准:执行省、市教育和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本科收费标准为3960元/学年。会计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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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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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科 |
浙江 |
经浙江省物价局批准【浙价费[2007]313号】,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包括专业注册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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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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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科 |
浙江 |
第十九条 目前省核定我校每生每学年学费收费标准为:普通文理专科专业3520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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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树人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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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科 |
浙江 |
第十五条 根据国家非义务教育的有关法规,学校实行缴费上学。我校学费均按教学成本核定,并按规定报省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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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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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科 |
浙江 |
第二十六条 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应在学院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院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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