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录取原则
10、根据教育部加分幅度不得大于20分的规定,我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小于、等于20分的政策性加分;加分值大于20分的,我校一律认作20分。
11、我校普通类的专业录取采用“专业级差”原则,专业级差分为2、1、1、0、0。在同分情况下,文科考生参考语文、外语高考分数之和,理科考生参考数学、外语高考分数之和;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录取时不设级差分,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
12、专业调剂:高考分数高于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的考生,如果按上述第11款规定的方法不能被录入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且在志愿表中选择“专业服从调剂”的,将被调剂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如果考生不能被录入他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且在志愿表中选择“不服从调剂”,将被退档。专业调剂和退档时均不再征求考生意见。
13、对于不实行平行志愿的录取批次,高考分数高于我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只要专业服从调剂、且体检不受限,都会被录取;高考分数等于我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根据我校实际招生计划,按照第11款的同分原则进行录取和退档。
14、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录取批次,在我校投档分数线上且被投档进入我校的考生,只要专业服从调剂、且体检不受限,都会被录取。
15、外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对外语语种不作限制。考虑到我校各专业均有双语教学、相关课程使用英语原版教材的实际情况,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时慎重考虑。
16、通过我校考核并获得我校加分优惠的考生,档案被第一志愿投档到我校后,我校将依据承诺给予加分后进行专业录取。
17、对于设有选考科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布的科目要求,依据第10、11、12款进行录取。
18、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将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在考生确定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我校依据考生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直至完成招生计划。
19、化学、应用化学、心理学、应用心理学、生物科学、生态学类、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专业要求无色弱、色盲以及其他色觉异常症状;美术学、设计学类、地理科学专业要求无色盲以及其他色觉异常症状;经济学、工商管理、公共事业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要求可以识别红、黄、绿、蓝、紫颜色;体育类专业要求任何一眼裸眼视力4.4以上(含4.4),无色弱、色盲;播音主持艺术专业要求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夜盲;其他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公布的高考体检指导意见执行。由于身材过于矮小、残疾、身体或头脸部有明显缺陷的学生,毕业后当教师可能会遇到困难,建议慎重考虑是否报考师范专业。
20、在上海提前批免费师范专业录取中,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两个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不进行调剂录取。该条款不适用于获得我校卓越教师计划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
21、江苏省考生报考我校普通类本科专业的资格要求选测科目为2 B,必测科目为4 C 1合格;对选测科目每门成绩达到A+的,给予投档分加2分优惠进入专业录取;专业安排原则按第11款执行。自主选拔录取对象、艺术特长生的资格要求等同普通类专业的资格要求。艺术体育类专业要求是7门必测科目D级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22、经我校考核认定获得我校2014年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和教育部公示备案后,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我校有关自主招生政策进行录取。
23、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考生的录取方法按我校公布的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执行。在计算合成分时,采用标准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提供的原始高考成绩计算合成分。
24、经我校艺术团考核合格获得我校艺术特长生资格的考生的录取,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艺术特长生的录取政策和我校给艺术特长生的通知书中公布的原则执行。
25、经我校体育与健康学院考核合格并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资格的考生的录取,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政策执行。
26、报考我校体育类专业考生的录取方法:上海考生按已公布的《2014年华东师范大学体育类专业招生简章(上海地区)》规定执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一律以录取系统中显示的投档成绩为依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7、填报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志愿的学生在录取后,必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本科毕业后到定向就业单位就业的定向就业协议,否则取消录取资格;定向西藏就业的本科生入校后必须与学校签订定向西藏就业协议,否则学校可取消录取资格。
8、我校收费标准:普通专业学费标准5000-5500元/年,艺术类专业10000元/年,软件工程专业第一、二学年5500元/年,后两年标准是16000元/年。具体各专业收费标准以学校财务处公布为准。住宿费:中山北路校区800-1200元/年,闵行校区1200元/年。
9、我校2014年入学的实行免费教育的师范专业学生,免收学费、住宿费,国家补贴生活费。学生入学后必须签订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否则学校可取消录取资格。有关具体政策以教育部公布的文件为准。
奖学金设置
请到我校招生网www.zsb.ecnu.edu.cn的政策与信息栏里查看助学帮困信息。
困难生资助办法
为了帮助困难学生解决经济问题,确保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我校建立了以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为支柱,各类困难补助为补充的完善的开放式帮困体系:
一、奖学金和助学金
1、新生奖学金
(1)新生奖学金获得者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非公费师范专业的本科新生,都可获得新生奖学金:
①各省市文理科新生高考原始总分排名前30名;
②在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竞赛二等奖以上获得者(要提供奖状原件,要求符合教育部保送生资格条件)。
(2) 新生奖学金标准:人民币2万元/人。
2、优秀学生奖学金
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学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每个年级(不含一年级)大约有37%的在校学生可获得此项奖学金。具体标准为:特等奖学金5000元/人,占学生数2%;一等奖学金3500元/人,占学生数5%;二等奖学金2000元/人,占学生数10%;三等奖学金1000元/人,占学生数20%。
3、少数民族优秀学生奖学金
为鼓励我校少数民族优秀学生,学校设立少数民族优秀学生奖学金,2010年共奖励50名少数民族学生,总金额为5万元。
4、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 2010年我校有204人获得国家奖学金,309人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1340人获得国家助学金,总金额719.7万元。
5、上海市奖学金
上海市奖学金由上海市政府出资设立。2010年我校有31人获得上海市奖学金,金额达24.8万元。
6、社会奖学金和社会助学金
社会奖学金和社会助学金是社会团体、企业或个人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和助学金,目前我校有近40余项社会奖学金和社会助学金(具体可参看华东师范大学学工部网站)。
2010年我校有1100多人次获得各种社会奖学金和社会助学金,金额310余万元。
7、说明
(1)实施免费教育的师范生仍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及优秀学生奖学金。
(2)我校大部分学院、系也分别设有奖学金和助学金。
二、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国家为帮助经济困难大学生完成学业而设立的专项贷款,分为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我校在校学生只要通过学校困难认定,就可申请助学贷款(不包括已经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获得免费师范生资格及在读期间已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且尚未清偿的学生)。
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学年最高可以贷款6000元人民币,就读期间贷款产生的利息由国家补贴,贷款可以在毕业后六年内按月偿还,也可随时在经济好转时办理一次性提前还清贷款。目前我校有近20%的在校大学生申请办理了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事宜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咨询。
2009年起,国家对高校应届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或毕业后服义务兵役,实施相应的学费国家补偿和助学贷款国家代偿。
三、勤工助学
学校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在校大学生的勤工助学实践,服务体系完备,岗位数量充足。目前,学校不但在校内设有五十余个勤工助学基地。学生通过勤工助学不仅能够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更有利于他们了解社会,全面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我校70%以上的本专科生及研究生皆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各种勤工助学活动,勤工助学成为学生解决生活费困难和参与社会实践的重要途径。
四、困难补助
学校每年向困难学生发放200多万元各类困难补助,每人享受额在200至1000元不等。对于出现突发生活困难情况的学生,学校还设有应急的临时性困难补助机制。此外,为鼓励困难学生自强不息,引导学生从进校开始就树立自主学习的意识,学校还为困难学生参加各项社会职业技能考试提供补贴。
五、慈善爱心屋
学校在全国高校率先设立了慈善爱心屋,开辟物资帮困新的途径,困难学生可到慈善爱心屋领取各类学习和生活用品,以解决日常生活中的困难。
详情可查询:
学工部学生处网站 http://www.xgb.ecnu.edu.cn
勤助中心网站 http://www.qinzhu.ecnu.edu.cn
2010年华东师范大学学生获社会类奖助学金资助情况表
奖励类别
奖励名称
获奖/助人数(人)
金额(元)
社会奖学金
宝钢奖学金
10
50000
社会奖学金
IBM中国优秀学生(自强)奖学金
5
28000
社会奖学金
曾宪梓教育基金会优秀大学生奖学金
50
180000
社会奖学金
申银万国奖学金
8
20000
社会奖学金
刘翔奖学金
18
72000
社会奖学金
韩国艺术文化CEO ACADEMY奖学金
25
50000
社会奖学金
三井住友银行优秀学生奖学金
12
38400
社会奖学金
精锐教育奖学金
60
120000
社会奖学金
能达奖学金
10
15000
社会奖学金
住友商事奖学金
20
50000
社会奖学金
“王云慈善基金”优秀学生奖学金
100
100000
社会助学金
申银万国助学金
10
15000
社会助学金
能达助学金
52
52000
社会助学金
中国肯德基曙光基金
19
95000
社会助学金
新疆少数民族学生助学金
34
37000
社会助学金
福慧奖学金
40
100000
社会助学金
宁波助学金
46
149000
社会助学金
淑卿助学金
145
290000
社会助学金
赵建军助学金
10
40000
社会助学金
中华慈善助学金
15
45000
社会助学金
晨兴助学金
16
40000
社会助学金
林冷雪助学金
4
10000
社会助学金
分众奖学金
95
150000
社会助学金
源恺助学金
110
170000
社会助学金
圆梦大学助学金
1
4000
社会助学金
吴明福助学金
8
20000
社会助学金
“王云慈善基金”助学金
150
750000
社会助学金
夏普奖助学金
12
30000
社会助学金
觉群少数民族助学金
6
15000
社会助学金
阳光育人助学金
6
18000
社会助学金
田一助学金
10
20000
社会助学金
手拉手结对助学金
4
8500
社会助学金
UPS助学金
10
50000
社会助学金
新飞虹助学金
20
100000
社会助学金
唐君远奖学金
30
70000
社会助学金
张杰与赖郁辰助学金
20
60000
总计
1191
2961900
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基础心理学,自然地理学,生态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