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 : 江苏

重点学科 : 4 个

类别 : 工科

硕士点数 : 44 个

隶属 : 工科

博士点数 : 17 个

第五章 招生录取

第十一条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第十二条 调档比例控制在当地同科类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第十三条 依据“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

第十四条 执行各有关省、市、自治区招办公布的照顾加分政策。

第十五条 体检标准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国防生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体格检查标准》。新生入学报到后,学校将进行体格复查和录取资格审查,发现问题则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保送生和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工作按教育部、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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