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1)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
2)学校调档比例按不超过计划数的120%进行;专业投档时,按“有专业级差”模式进行录取,录取江苏籍考生按2、1、0进行;录取其它省(市、自治区)的考生按3、1、0进行。
3)对于江苏籍考生,学校根据考生选测科目的测试等级实行加分进行专业投档的录取政策。若物理科目测试的级别为A+,则在考生投档分上加2分进行专业投档;若选修科目中非物理课程测试的级别为A+,在考生投档分上加1分进行专业投档,两项可以兼得。
4)学校实行按志愿录取。在第一志愿考生线上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方录取第二志愿及以后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5)体检标准:执行学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所制定的“东南大学招生体检标准”。
6)录取时,专业投档依照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相关文件的规定生成的投档成绩进行。
7)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8)录取结果的公布:
a. 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的相关渠道
b. 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b.seu.edu.cn)
考生录取信息以东南大学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内容为准。
9)预留计划的使用原则:主要用于调节各地区生源不平衡。
2、收费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时应交纳学费、住宿费及其它有关费用。我校遵循属地原则,根据江苏省物价局审核批准的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收费标准以江苏省物价局最终批复为准。
住宿费:600-1200元/生·年(视学生的住宿条件确定)
3、奖励
1)荣誉称号:设有东南大学杰出学生、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学习优秀生、学生活动积极分子、优秀毕业生等多种荣誉称号。
2)奖学金:设有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由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设立)、课程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获奖金额高,覆盖面广。
4、资助
1)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在入学前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进校后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2)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赴基层单位就业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
3)奖、助学金: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教育基金会奖助学金(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设立)。
4)勤工助学:学校设立学生勤工助学岗位,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报酬,以改善其学习、生活条件,锻炼能力。
5)困难补助: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学校可给予一定的补助,解决其生活困难。
6)学费减免:对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根据政策减免全部或部分学费。
7)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缓缴学费、住宿费,入学后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8)其他社会资助。
生物医学工程,电磁场与微波技术,通信与信息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计算机应用技术,建筑历史与理论,建筑设计及其理论,结构工程,交通运输策划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