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 : 江苏

重点学科 : 3 个

类别 : 医药

硕士点数 : 84 个

隶属 : 医药

博士点数 : 55 个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我校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根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及阅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我校执行教育部与相关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加分与降分的相关政策规定,并计入总分。

第十五条 我校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以全国统一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我校根据“专业级差”原则录取考生,同一专业的第二、三、四、五、六志愿的级差值分别定为2分、1分、1分、1分、1分。考生投档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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