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第四条 对于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的考生,按照考生报考院校志愿的先后顺序录取,对于同一院校志愿进档的考生,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按照考生投档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考生的投档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最后处理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第五条 我校外语类专业录取时要求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优良,英语口试成绩为良好(B)级或良好(B)级以上。
第六条 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认定对象、高水平运动员及外语类保送生等特殊类型招生的录取原则详见我校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的招生简章或实施办法。
收费项目
普通类、体育类本科生:4600元/学年,艺术类本科生:6800元 /学年,说明:具体收费标准以书面通知为准,其中中英联合办学专业学费标准按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奖学金设置
积极构建帮困助学体系 保障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我校秉承百余年来形成的“以人为本”的厚生传统,十分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健康成长,凭借良好的社会声誉和人才培养方面的优势,积极争取校内外企业、社会团体及热心教育和社会公益事业的个人到学校捐资设奖,积极构建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基金、特殊困难补助、国家助学贷款和学宿费减免在内的助学体系。目前,我校:
①设有“国家奖学金”、“校长特别奖学金”、“朱敬文奖学金”等十余种奖学金。学校每年颁发奖学金达900多万元,在校学生获奖比例高达70%;
②设有“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十余种助学金,每年发放助学金2000多万元,大部分助学金在新生入学后即可享受,在校学生获资助比例高达31%;
③设立勤工助学基金,广辟勤工助学岗位,鼓励学生通过劳动获得报酬,顺利完成学业。现已设立校内勤工助学岗位2000多个,年投入勤工助学基金近200万元;
④每年为近千名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助学贷款;
⑤每年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或住宿费减免达100多万元。
困难生资助办法
我校一贯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健康成长,积极构建解困助学保障体系,实施校园“阳光工程”,根据学生困难程度给予一次性困难补助或临时困难补助、协助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等一系列优惠措施。学校还设立勤工助学基金,广辟勤工助学基地,鼓励学生通过劳动获得报酬,顺利完成学业。这一系列解困助学措施受到了学生、家长和社会的普遍赞誉。 近年来,南京师范大学广泛吸引海内外支持教育的仁人志士捐资设奖,不断拓展和增加各类奖助学金的广度和力度。目前,我校设有“校长特别奖学金”、“朱敬文奖助学金”、“徐悲鸿奖学金”、“冯茹尔奖学金”、“吴贻芳基金会厚生奖学金”、“苏宁奖助学金”、“建设银行爱心基金助学金”等三十余种奖助学金。学校每年颁发奖学金达150多万元,在校学生获奖比例为50%。此外,学校在师范专业学生中实行滚动式专业奖学金,在非师范专业学生中实行滚动式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年发放金额600多万元,获奖面高达70%。同时,学校对生活困难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协助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南京师范大学建立了勤工助学机制,这是专门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而建立的保障体系。目前已经设立校内勤工助学岗位1000多个,年投入勤工助学基金近百万元,年安排上岗学生近2500人次。
南京师范大学充分发挥“211工程”建设的主导作用和学科学位点建设的龙头作用。目前拥有国家重点学科6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3个,江苏高校优势学科7个,江苏省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培育建设点5个,江苏省一级学科重点学科7个,江苏省重点学科20个。
拥有国家级精品课程13门,国家特色专业8个。